“当然。” 张宇文说:“我想成为一名作家。”
副主编没有再说,答道:“那就从理解他人的苦难开始吧,说起来很简单,但要付诸行动很难。”
张宇文感谢了他,离开出版社。 卡缪三十四岁拿到诺贝尔文学奖,卡夫卡三十二岁发表《变形记》,他的时间还有很多。
今天他还约了自己的童年玩伴,另一名渣男一起吃晚饭。
童年玩伴小名字叫梁政,与张宇文相识二十年有余,小学到高中,都是张宇文的同学,如今在政府部门工作。
有些男生长相、身高都不算特别出挑,身上却自带一种奇怪气质,彷佛随时随地散发着“我要求偶”的费洛蒙,导致对象成群结队地往上扑。
梁政就是这种类型的男生,他在渣男圈里,综合分数只能打个八十来分,念书时被归类在“第二档帅哥”内,属于既长得不算帅,但气质还不错的类型。 梁政从小学开始就习惯性拈花惹草,幸而最后老天有眼,梁政被一个女孩摁着头埋进了婚姻的坟墓,如今有贼心无贼胆,无法再出来祸害良家妇女了。
他直得不能再直,张宇文也从来没有掰弯他的打算,一来太熟了没兴趣下手,二来他对付女孩子的手段对他也不产生作用。
“你认真的?” 梁政听到张宇文最近的计划后,简直目瞪口呆,墨镜滑下一大半。
张宇文说:“房客们已经住进来了。”
“你神经病吗?” 梁政难以置信。
张宇文不管他的表现,又说:“如果房客们怀疑的话,我需要你帮我去客串一下屋主,就说你偶尔从国外回来一次,回家住个一两天。”
“哈哈哈哈哈哈──”梁政突然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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