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进行了好几次专案分析会议,李大是一个老刑警,好多破案的思路都停留在以前的经验。他的决策就是先对事主的关系人进行摸排,因为他觉得绑匪能够吃得这么准,应该是对事主有一定的了解,那么这一些犯罪嫌疑人总逃不过事主的认识人员。
于是我们探组的询问方向又发生了变化,本来是刻画犯罪嫌疑人的,又变成了重点询问事主的关系人员。特别是那些和事主有过节的,更加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事主的关系人大致分三个层次,一是亲戚朋友,由于事主的家族关系并不复杂,他的亲戚朋友不算很多。很快我们就把这些亲戚朋友都整理了出来,根据一些事实的核查,把案发时间不在山阳的首先排除掉。
不过事主的亲戚朋友大多不是山阳城里人,因此从时间上排除这些人的嫌疑相对比较快,没一个礼拜就把事主的亲戚朋友全部排除干净。
第二个层次就是事主的同事,这大都是税务机关的人员。在时空上和案发时间都有交集,因此我们在排查这些人员的时候,就必须谨慎小心了。
由于这些人员身份特殊,我们还不能大张旗鼓的把他们叫到公安局来进行询问。毕竟他们都是有正当工作的,而且身份敏感,我们要是做过了头,不好收拾的就是我们自己了。
所以对这部分人员的排查,光凭我们重案中队这几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说是时间上来不及,会影响破案进度。因此李大从我们刑大各中队都抽调了得力人手,来进行核查。
可是尽管如此,甄别这些人也花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等到该排除的全部排除掉,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三周。就是这样,还有几个尾巴留下来,因为实在没有什么过硬的依据,排除这几个人。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是这几个人做的案子,只能把他们暂时放在账上,等到其他线索都摸排干净,回过头来再来理会。
接着我们就是做第三层次的人,这也是我们重点怀疑的人员,更是浩如烟海的工作。
这些关系人就是事主的工作对象,如果真的要对事主下手,我们认为事主的工作对象的可能性最大,也最有动机。
事主管了整个城郊街道的企事业单位,大大小小的工商企业有近千家。这些企业的税务稽查都由事主负责,到底犯罪嫌疑人是哪一家,有些甚至事主自己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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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让事主重点回忆,最近他进行税务稽查的工商企业单位,然后又把他管辖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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