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汪着的水上,氤氲出红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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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吴黑狗身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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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知晦神色很是复杂,望着文素素眼角斑斑红痕,像是一颗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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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知晦记性好,极擅识人。审案时,连发丝都观察得仔仔细细。他清楚记得文素素的相貌,这时却仿佛与她从未曾见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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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话时见到的文氏,局促拘谨,畏畏缩缩,总是垂头缩肩。很符合她的“典妻”身份,不过是个没见过世面,胆小无知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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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文素素,身形挺直,举止从容立在那里,好似早就知道他会来,依旧镇定自如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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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素素抬手,拭去了眼角的血迹,平静地道:“七少爷,许梨花与何三贵与此事无关,从未想过要谋害王爷与七少爷性命。他们皆是苦命人,还请七少爷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说罢,深深曲膝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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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知晦垂下了眼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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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以她的聪明,定已知道他拿住了许梨花与何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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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知晦沉默片刻,问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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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素素声音平平道:“为了不做母猪。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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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觉不对劲时,殷知晦让问川去查李达与文氏,问川很快就将两人祖宗八代查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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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氏家境贫寒,为哥嫂不容,拿她换钱嫁给了屠户李达。李达连禽兽都不如,卖妻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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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黑狗也一样,贪婪无耻,欺负孤苦无依的寡妇,厚颜无耻欲行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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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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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知晦起初就认为,何三贵放火给马下巴豆,并未存着要杀他们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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