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还专门为此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正是在公子高自称为秦王之后,高要才有足够的底气和权力来彻底抛弃原有的商业管理体制,并推行全新的、更为先进合理的制度。
高要并没有刻意大幅度提升商人的社会地位。他秉持着“商即民,民即商”的理念,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地位差异。与此同时,他还大力削减了商业税原本的征收模式。在此前的商业税体系中,地方政府通常会抽取将近三成至五成的利润作为税款。这种高额的税收对商业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抑制作用,并且这种情况一直在持续。从东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两晋时期,商税的压力始终存在。
以三国时期为例,当时有许多声名显赫的大商人,如糜竺、甄家和鲁肃等。他们虽然拥有庞大的财富和广泛的商业网络,但实际上大多只是局限于某一地域,依附于某位君主,在特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他们的生意想要覆盖全国几乎是天方夜谭,而导致这种局面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沉重的税收负担。
一单生意所产生的利润一百贯!其中整整一半会被直接抽走。即便如此,剩余的那一半也并非能够全部落入商人囊中,因为还需要考虑到人吃马嚼等各种开销费用。
而且这当中尚未把路途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物品的损坏以及磨损等因素计算在内。要知道,这些成本可不菲啊!正因为如此种种原因,所以世上根本不可能存在那种足迹遍及天涯海角的超级大商人。对于那些从事长途贸易的商队而言,情况更是不容乐观,他们往往辛苦奔波一场,到头来却只能赚到寥寥无几的钱财,甚至一个不小心,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有可能赔进去。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要大力倡导并推行的全新商业税赋政策之下,商人的纳税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往近乎于抽取一半利润作为商业税的模式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根据交易额来抽取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
这种变革意味着,原本单一方向的税收如今演变成了双向征收——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只要有交易行为发生,都会面临缴纳商业税的义务。不过,好在双方所需承担的税率相加起来总共仅有百分之十而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并非利润的百分之十,而是交易额的整整百分之十!如此一来,商人们自然会更倾向于出售那些价格高昂的物品,比如丝绸和酒水之类。因为这类商品的利润相当丰厚,往往能达到成本的两倍以上。即便在交易时其中一方需独自承担这百分之十的费用,从长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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