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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笔?”沈临风抓过笔,低头仔细端详。
“这是我发明的便携式炭笔!”
沈朝颜滔滔不绝地跟他说了这支笔的优点,等他把一张纸都涂满,又问,“如何?好用吗?”
沈临风平常不爱读书也不爱写字,但是画技不错,试用完她自制的笔,立刻露出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不错,这笔跟我平时用的炭笔很不一样,既小巧轻便,又不会把手弄脏,无论是画画还是写字,都特别顺手。”
“等晚上爹爹回来,我再让爹爹试试,如果你们都觉得好用,我打算开一家铺子卖它!”
沈临风闻言,立刻点头支持道,“没问题,我手里正好有些铺子,妹妹若想卖笔,我给几间铺子随你折腾。”
“我月底进宫,就算现在立马把铺子开起来,也没时间打理。哥哥不如咱俩合作,我提供图纸和详细的制作方法,你咱俩五五分成。”
沈朝颜决定开铺子并不是一时冲动,如果铅笔能在大夏普及推广,不仅他们能赚到钱,而且整个大夏子民都将受益。
除此以外,她二哥有事可做,也能渐渐远离那群将来会害他背祸惨死的狐朋狗友。
一举数得。
“等你进宫,铺子我可以替你打理,银子我不需要,哥哥又不缺这点银子。”沈临风自然不可能要妹妹的钱,况且他不认为卖这种丑笔能赚多少银子。
“那不行,不给你分红,你哪能用心给我做?卖笔前期还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没那么轻松,你别想当甩手掌柜。”
“行,哥哥都听你的!”
自从沈朝颜出手教训过沈临风那帮二世祖的朋友后,沈临风当场被她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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