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泾州举例,泾州某县某乡的百姓原本有五十户,五千亩地,给官员的任务在这个乡收五百石税,但倘若这个乡百姓迁走了呢?”
“朝廷早有明文规定,百姓不能随意迁徙。”元载道。
刘晏道:“那是以前,叛乱之后,无数河北、河南百姓南下,各地也多有发生迁徙,元相公应该比下官更清楚。”
元载这下无话可说了。
如果迁移一户人家走,但官员还是领了五百石税额的任务,官员就会让另外四十九家将那一家的均摊过来。
“一户迁走还好,倘若一半以上的迁走呢?”刘晏道,“而且迁移到另外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一百户,定额税收是一千石,这个乡并不会因为迁入进来户籍,就增加税,也就是说,新迁入的这一户只要不种地,或者说只要他的地没有纳入到官府的户本册上,就不用纳税。”喜欢我在大唐躺平摆烂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