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咱们回去吧,不要再受这种屈辱了,没人愿意上玉璧城的。”
庆的弟弟叫阿史那思摩,虽然只有十六岁,但却比他的哥哥武艺更高,
只见阿史那思摩,目光炯炯,声如洪钟道,
“能跟金真主人死在一起,是阿史那兄弟的骄傲,是阿妈的愿望。”
“咱们回玉璧城,布置好毡包、坟墓,等待赵人周云来吧。”
放弃?等死?
身为突厥皇族的金真,第一次面对这两个词。
在她年幼的认知里,突厥人就是勇武和强悍的象征,
白狼神的子孙,应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敕勒川的古道,
牧民人的歌谣中,
兴许是柔然锻奴祖先的坚韧血脉,潜藏在金真的血液里。
阴山脚下,这个美丽而又倔强的女孩,
抹干了眼泪,咬紧牙关,拿着象征荣光的勒尔浑长枪,
在几十万逃难的突厥队伍里,就像辛勤的老牧人,策马奔腾,不知疲劳的鼓动突厥人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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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低沉的马蹄声,在敕勒川的山脚下响起。
一支长长的队伍,迎着黄昏,拉出黑影。
也许是勒尔浑河的祖先,庇护了这个倔强女子。
也许是这个贵族女孩的坚韧,感动了其他部落里的勇士。
溃散的草原牧民里,突厥公主真就拉来了几百各部牧人跟奴隶。
这些昔日最低贱的突厥人,选择跟金真上玉璧城。
可他们对胜利,其实也不抱希望,只是愿意追随尊贵的可汗后裔。
这些留下的突厥人,在尽情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光。
玉璧城的雪道上,到处是突厥人的歌谣,
古老的呼麦声,传诵着这支民族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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