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有点按捺不住了。
以前看网络小说里,还有电视剧。
那些富少们,随便去奢侈店,大手一挥。
想买什么买什么。
简直太爽快了。
可到了前世陈洛这里。
他连去逛个超市,买个大几十块的东西。
都得经过详细的计算。
再决定要不要买。
否则,一不小心,可能这个月就花超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陈洛完全能肆无忌惮的挥霍。
他目前卡里的零花钱,还有好几十万。
而且即便花光了。
再找家里要就是了。
按照原着的设定,这大少陈洛。
家庭背景是十分恐怖的。
但为了追求夏清月,陈洛拒绝了许多次家里的帮助。
甚至和老爸老妈都闹翻了。
那老两口怎么也想不通。
自己这傻儿子,为什么非要靠自己的本事赚钱呢?
明明家里给的生活费完全够挥霍了啊。
陈天河与柳依依两人不知道。
这是因为,夏清月曾说过。
他喜欢那种能自力更生的男人。
靠自己白手起家,那才叫本事。
于是乎...陈洛堂堂一个大少。
去干过兼职,发过传单。
就是为了,让夏清月对他改观。
可结果...自然是没有丝毫效果。
这也正常,书里的陈洛不懂。
穿越而来的陈洛,可太明白了。
当一个女人不喜欢你的时候,你无论做什么。
都是没用的。
她们有无数的借口。
比如:“我不喜欢只会花家里钱的。”
“我不喜欢卷毛的。”
“我不喜欢说话翘舌的。”
“我不喜欢没房没车的。”
“我不喜欢不能陪着我的。”
...
对此,陈洛只能耸耸肩。
他很清楚,没必要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去改变自己。
既然对方不喜欢,那放手就是了。
爱情,双向奔赴才有意义。
更别说...书中陈洛舔的,是一个他一辈子也不可能舔到的女人。
这条路,本身就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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