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另外一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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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马思晴刚嫁进来,不敢跟自己的婆婆说新婚之夜被打了,只得把怨恨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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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结婚,厂里给她放了三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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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新婚夜的第二天,她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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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萍见她起床了之后,走路有点瘸,便以为是昨夜自己的儿子折腾得厉害的原因,就没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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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知道,马思晴结婚之后,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仍旧要给二十五块钱给张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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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说的自由支配,原来只是五块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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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发工资的那天,张小娥跟林得胜就会在工厂门口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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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晴一下班,林得胜就上来钳制马思晴,张小娥就是一阵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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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钱之后,张小娥林得胜扬长而去,剩下马思晴在纺织厂门口被人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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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中,有时候还会受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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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马思晴都麻木了,也不再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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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管马思晴怎么躲,都躲不过,还会平添一身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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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太懦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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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张小娥把工资都拿走了之后,回到姚家,闫萍那又是一通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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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萍骂过之后,马思晴还得做饭洗衣服,给瘫痪在床的姚家奶奶端屎尿盆子,擦洗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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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年,成为了她一生中的至暗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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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姚家的三年,挨打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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