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钱,对于一个十八岁已经工作的姑娘来说,哪里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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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晴有了工作挣钱之后,一角七分一包的卫生纸对她来说也还是奢侈,她依然用着月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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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没有被人嘲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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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看到家里有卫生纸,马思晴拿来用,每次张小娥发现之后,对她就是一顿打和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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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她抗争过,但是她一个弱女子,没有念过书,身无长物,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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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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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顶职进了纺织厂之后,马思晴终于不用做那么多家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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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马思晴赚的钱,却不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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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晴每个月的三十块钱,自己只能拿一块钱,其他的钱都进了张小娥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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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柱三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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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县城的姑娘间就流传了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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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是因为姚国柱那方面不行,所以才迟迟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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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柱的母亲闫萍实在受不了邻里街坊的流言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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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张小娥找上门的时候,闫萍一口就答应了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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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晴跟姚国柱结婚,张小娥提了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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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思晴的工作顶的是林富贵的职,所以嫁给姚国柱的马思晴的工资,应该归林家。\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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