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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太清楚他每天在忙什么,但顾笙还是搬来小凳子,习惯性地坐在他旁边。自从得到晏辞的同意后,在安静的夜晚看着他忙碌,成为他很喜欢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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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上那块碎了一半的砚台是晏辞走的时候从晏家顺过来的,因为只剩一半,所以下面得垫着东西斜着放,每次只能装少许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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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辞又拿起他那根分了叉的兔毫笔,用一种很潇洒的姿势执笔,下笔速度极快地在麻纸上写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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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的毛笔字是很漂亮,当年制成的香品上香签的字都是他亲手写上去的。为此他还特意练了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运笔灵动绰约,写出的字体内紧外松,笔锋如兰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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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他的朋友都感叹,他这手好字不去当个书法家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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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他写的时候,顾笙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便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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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他给晏辞收拾桌子时,没有认真看,此时才发现那纸上的字竟是比他见过的任何人的字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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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速度很快,有些凌乱,中途勾了又划,但是任谁都能看出这字写的多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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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上面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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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笙的目光落在晏辞被烛光映照的柔和的侧面,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真实的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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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来源于,他突然意识到他的夫君和那些鄙夷的评价中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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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认识字的,而且他的字写的很漂亮很漂亮;夫君不是只会喝酒,他会调香会制香;夫君也不是人言的那般懦弱,他会站在自己面前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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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好很好,好的让顾笙产生一种错觉,这样的夫君,有一天会不会离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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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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