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水,硕大的月亮高高悬挂在空中。
那日在曹邑工作的地方虽然查到了很多关于系统的信息,但是并没有找到这里有关他的任何记录。
今日便是和方芳约定一起喝酒的日子,或许可以套出点线索来。
我下楼时,他正无聊的坐在一楼大厅,看样子应该等了很久。
老李头见状小声道:“加油套话哈!”扯着我的衣角撂下这么一句,便一溜烟跑了。
方芳:“呦~你们居然提前半小时上来了~ ”
我点点头。
“我和你说,那间酒吧的白兰地真的是一绝!”他很自然的攀谈起来。
“别看民调局整天死气沉沉的,去那里你就会发现大家和普通人没两样。”
认识的几天里说过的话不过百来句,还好他这个人看着不易亲近,但事实上话很多,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和他套话。
“对了,你要不要换一套衣服再去啊?”他说着居然从包里掏出了一件衬衫和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
我瞅了瞅自己一身的制服,有点无奈,进来的时候除了化妆用品以及整理遗容的道具,什么都被扣下来了,更别说带衣服了。
“你穿制服确实很好看,但是去酒吧会被人嘲笑的!”他可真会给一颗糖再打一巴掌。
无奈,进了附近公共卫生间换了衣服。
TMD,这方芳可真特娘的是个人才!衣服给我的时候是叠好的,此刻套身上才发现,衬衫是低胸的也就算了,上面还钉了一条红色的丝带。
怎么?这是去酒吧太罪恶,本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系条红领巾,消除消除罪恶感?
好在牛仔裤还算正常。
“你长得高,身材比例也好,这身果然适合你!不过这红色丝带可不是这么系的~”方芳边说边“动手动脚”起来。
他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将我推到了镜子前。
我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镜子里的人黑不拉几的,再配上这么一件半透的低胸衬衫,简直丑的反人类。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就是那条红丝带,显得老子更黑了。
md,还好今天出门前用黑粉把上半身都抹了一遍,不然铁定露馅。
可他哪知道我所想呀?兴奋的像个孩子,拉着我的手便朝着酒吧进发了。
推开酒吧门的那一瞬间,仿佛唤醒了沉睡的这座城,不得不说这里的隔音真的太好了!
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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