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伊莎顺着声音看过去,她记得这个人,昨天晚上跟在南宫羡月身后,南宫羡月叫他邱易,他一个人占着一张小方桌,手正指着旁边另一张空桌子,比他的还大上一些。
乔伊莎没去旁边的大桌子,而是直接坐在了他的对面,邱易眼里闪过不可思议。
“谢谢你,我可以坐这吗?”乔伊莎声音轻柔,带着微笑。
邱易连头都忘了点,跟见鬼了似的看着她,这哪是失忆,这是大变活人吧,旁边用餐的佣人们也惊讶地看着她。
众人皆知,邱易和乔伊莎是南宫少爷面前的两大红人,堪称左右手,相比于邱易的与世无争,乔伊莎则急于在南宫羡月面前表现自己,她嫉妒邱易更受南宫羡月器重,便乐于为难邱易,连吃饭的桌子都要与他比,邱易也一向不与她计较。
今天乔伊莎主动坐到邱易一桌了,还笑的那么友好,说是惊掉一众人下巴都不为过。
“怎么了吗?”乔伊莎的手在邱易面前晃了晃。
“没事,请坐。”邱易回过神来回答她。
“你吃那么清淡啊?”乔伊莎看了一眼邱易的餐盘,都是白粥青菜之类的。
“早餐吃清淡些好。”邱易随口回答,又同样扫了一眼乔伊莎的餐盘,这一眼又是惊的不行,大早上的,她餐盘里全是油光发亮的食物。
“乔伊莎”不仅性子冷淡,口味也清淡,吃的也少,油腻重口的食物她一概不碰,倒是白水煮的吃的津津有味。
失忆的人,连口味也会变吗?
乔伊莎见邱易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盯着自己,以为他是觉得自己饭量大,连忙咽下嘴里的肉,解释道:“我昨天夜里一直饿到现在,所以刚刚没忍住多盛了点。”
邱易看她面上竟有了一丝委屈的模样,并未心生怜爱,反而是起鸡皮疙瘩,认识几年乔伊莎,她第一次对他露出了冷酷以外的表情。
“没事,伊莎小姐下次半夜饿了就找佣人,她们会给你端食物上去的,还有什么不知道的都可以来问我。”邱易温和地告诉她。
“嗯好,谢谢你,”乔伊莎点头,继续道:“以后不用叫我伊莎小姐,直接喊我伊莎就好。”
“好的。”邱易想起他刚进南宫家时,地位就已经与乔伊莎平起平坐,而两人又差不多大,所以他是直呼乔伊莎全名的,而乔伊莎冷冷的训斥他:“邱易先生,请叫我伊莎小姐或乔小姐,刚来就这么没规矩吗。”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态度,从那以后,他便跟着众佣人一直称她伊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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