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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丹歌的厨艺虽算不上十分好,却是走南闯北历练过的,比应落逢没油没盐的经验好太多。不知不觉,一碗面下肚,居然意犹未尽。
她看着他对碗底发愣的模样,笑了:“我还怕不合你胃口呢。”
应落逢羞得抬不起头,闷声道:“分明之前不这样......”在方寸宗时吃了上顿没下顿,每一餐都可能是最后一餐,自然是能省就省,一个馒头吃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至于前世被歹人掳走后,他就几乎没有正经吃过一餐。每每都是在他饿得神志不清的时候,那些人才掰开他的嘴灌进去一些汤药,也只是勉强维持生命,要说滋味是万万没有的。
如今回想起来,他都有些钦佩自己。命如草芥,偏偏风吹又生。
“唔。”她点点头,若有所思,“双身子吃的确实比较多......”“阿鹤!”他高声喊了她一声,情急之下居然没有念错。
闻丹歌立刻认错:“抱歉,话没过脑子,只是想起早上刘大娘的说辞一时收不住脑。真的很抱歉。”
应落逢面上薄绯不止,已经从脖颈蔓延到耳后。闻丹歌又非常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头顶的耳朵......被她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人彻底熟了。
“我、我要回去休息了!”说罢头也不回匆匆走了,徒留一只小马扎,一个空碗。
回到屋里,面对她曾经住过的房间,又冷静不下来。
他不敢坐在榻上,虽然被褥都是亲手换的,可脑海中还是浮现“这是她睡过的”之类的想法,更加坐立难安。
想倒杯水平心静气,念及这个杯子也可能被她用过,动作立刻顿住。
最诡异的是,明明闻丹歌说过她许久没有回家,可应落逢总觉得屋里的每一寸空气,都有她的气息。那种淡淡的皂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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