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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珊爸爸是三线城市的小公务员,初来乍到首都,见了这场面,受宠若惊。病愈之后还常常有意无意提起,“迟家这小子不错,要是他来做我女婿,我还挺乐意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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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理成章的,他们的交往紧密了一些,迟威请林珊来自己每一个家吃饭——他住在霄云路的父母的家、他买在学校附近的小公寓、父母在阿那亚购置的度假房、家里打算让他成家后买在亮马桥的大平层…她那双朴素的芭蕾鞋踏入每一个家的每一个大理石玄关,再踏上他的车、他父母的车……她眼里的迟威开始变得可爱,像一条乐呵呵的导盲犬,殷勤而快乐地牵着她踏入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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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渐渐有了传言,说迟威和林珊在一起了。林珊却有一点点想要否认,接受舍友八卦拷问时的林珊在宿舍里,穿着未来婆婆送的昂贵真丝睡裙,一边吃着迟威买的零食,雪白的腮帮子随着她的咀嚼一鼓一鼓,她说:“我觉得我们不太像爱情。他确实对我挺好的,家里好像还不错。但他嘛——真的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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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珊眼里的他不会说俏皮话,他一根筋,他更不爱运动,高高的个子没有肌肉,甚至都听不懂网络流行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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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很快又说道:“可是爱情这种东西,很难定义对不对?我觉得,是和谁在一起开心,那我就应该选择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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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宿舍里一致公认,和迟威在一起时的林珊,才是最开心的——毕竟,哪个女孩忍心会拒绝一个又有钱又千依百顺又二十四小时围绕自己转的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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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聊又怎样,我有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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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在一起了?”盛以晴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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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就是女神和舔狗的故事。”陈撰手指轻巧方向盘,“本来以为是美梦成真,没想到过了三个月,这梦就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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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珊提离婚的理由是婚后朝夕相对发现性格严重不合,加上两个人的未来规划完全不同——她未来想去美国发展。所以思前想后,趁着两人只是办了婚礼还没有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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