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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林晚,"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像在念一首诗,"在纽约的唐人街,她喜欢穿一件红色的毛衣,胸口绣着淡青的梅花。"
夜风拂过,莱克的手指在照片上停留,仿佛触碰的是记忆里那个温婉的轮廓。"她的眼睛像江南的雨,看人的时候,总是含着三分笑意,七分温柔。"
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莱克的眼神恍惚了一瞬。"她教我念'玲珑骰子安红豆',我却总把'入骨相思'读成'入骨硝烟'......"他自嘲地笑了笑,"后来她回国了,说你们京都的秋天才配得上她的名字——'晚秋',她还说,如果我愿意,就去华国找她。"
刘东注意到,这个方才还冷静自若的男人,此刻捏着照片的指节已经发白,眼神里全是爱慕的神色。
"两年了,"莱克忽然抬头,月光在他眼底映出一片执着的亮,"我每天偷偷练习华语,就为了有天能站在她家胡同口,说一句——"他的华语突然变得字正腔圆,"'晚晚,我来了'。"
“很感人的爱情故事”,刘东淡淡的说道。
"所以,"莱克突然直视刘东的眼睛,"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这场战争永远别烧到她的国家,那里有我最爱的人。"夜风吹乱他额前的碎发,露出他那道痴迷的目光。
“就这些么?”刘东问道。
“这还不够么?”莱克有些恼火。
刘东眯起眼睛,神情松弛下来,慢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燃。指尖的烟头在夜色里明灭。"还有么?"他吐出一口青烟,声音里带着几分审视。
莱克将照片按在胸前,喉结滚动了一下。"我要娶她做我的妻子,所以我要去华国?"他的华语突然变得流利,每个字都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
"自古以来,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多不胜数。"刘东用鞋尖碾碎烟蒂,火星在青石板上迸溅,"吴三桂为陈圆圆引清兵入关,项羽在垓下听虞姬唱断肠曲——"他忽然逼近一步,破旧的皮鞋踏碎了月光,"可这些故事最后,红颜都成了史书里的祸水。"
巷子深处传来野猫的嘶叫,莱克的后背靠上砖墙。他把照片护得更紧。"晚晚不一样,她是个最温柔的女孩,她教我包饺子时,会在面粉里掺茉莉花茶末,她是个热爱生活的人。"
“这就是你让我不杀你的理由么?”刘东淡淡的问道。
“是啊,我爱晚晚,也爱她的国家,还有她国家的人,你华国有句古话叫爱……什么什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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