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追上马车,也拦住了马车,金奎没带枪,也就不想往近前靠,反正出来了都有份,靠前不靠前都无所谓,于是,他就打马站在最后,一切有斜眼呢,头头在,显不着他。
这年月有马车的肯定是个富裕户,不是财东就是地主,更何况跟马兰镇上最大的财东家有亲,金奎就隐约觉得这买卖有些不大对劲,不对劲哪里,他也说不出来,可能跟他看到的那个气宇轩昂的男人有关。
金奎看到马车上下来的男人气度不凡,心下就有些替他可惜,这样的人物要真的少了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那不就废了,白搭这副好身板好脸孔了。金奎虽然觉得惋惜,可他没办法,头是三当家的,三当家的接了买卖拿了钱,这桩买卖就算成交了,大当家的虽说是个马子,但为人实在,这斜眼也是秉承了大当家的作风,肯定会用心完成这桩买卖,怕瞎了名声。
雪越来越大,地都白了,原先发绿的麦子也都被覆盖了,整个大地变得白茫茫一片。金奎缩着肩,冷风一阵一阵从领口灌进来,原先出汗的身子这么被风一吹,这小滋味真的没治了。
金奎看到车厢里坐起一个人,因为雪太大,看不清楚,可一听声音,金奎觉得在哪见过这个人,不然不会有熟悉的感觉,想了一下,金奎突然的一个激灵,倒不是冻得,而是吓的——他想起他的断枪。
又听了两句,金奎确定无疑,就是这小子,一把把他的枪给折断,这事想忘也忘不了,不但忘不了,相反越记越深,连睡梦里都有。金奎是真吓怕了,不是假的,你想,一个半大小子,就那么随手一下子,钢枪竟然能被折断,你说这力道有多大吧。
金奎突然有一个想法,这三当家的斜眼上当了,上大当了,肯定是出钱的主干不过这小子,借刀杀人呢。一念至此,金奎坐不住了,他赶紧下马,跌跌撞撞跑到斜眼的跟前,仰着脸急切地说道:“三当家的,三当家的,咱回吧,这、这、位爷咱惹不起。”
斜眼愣了,这什么情况,这金奎难道失心疯了,不然怎么说胡话呢,什么惹不起,就这三人,赤手空拳,咱们还怕他们不成,老子手里可是有六杆枪,制服这三人还不手拿把掐,惹不起,我偏要惹看看,谁能在我斜眼的手下蹬蹦,宰了他跟宰只小鸡没两样。作为老匪的斜眼手底下不下五条人命了,他不在乎多杀一个两个的,不过,只要不反抗,他基本上不开杀戒,他求的是财,不是人命,大当家的也再三交代,不可滥杀无辜。
“金奎,咋了,好好跟三当家的说话。”
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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