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坚持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
\n
4月15日,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市人民法院起诉。
\n
5月1日,冯瑶涉嫌故意伤害案一审开庭。
\n
第82章 照片
\n
案件为公开审理,审理时间超过4小时,法庭上唇枪舌战。
\n
案件的争议点主要是在公诉人提出的,程峰有去厨房拿刀的举动,但在追打冯瑶的过程中没有拿到刀具,不存在持凶器造成的生命威胁;第一次摔倒和第一次击打倒地后,可视为施暴暂时终止;第二次击打已经倒地的程峰,有故意伤害的意图。
\n
蒋序逐条应对,同时引用《刑法》第二十条和《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认为程峰未携带凶器,但作为成年男性有伤害的主观意愿与能力。在追逐过程中跌倒,但并不意味施暴行为结束,冯瑶的人身安全仍处于王某不法侵害威胁下;此时冯瑶第一次使用锄头击打王某,其行为可视为正当防卫。
\n
在第一次击打程峰导致其倒地后,冯瑶有查看程峰伤势的救护意愿,无主观伤人或杀人故意;而程峰此时依然对其进行辱骂及死亡威胁,并且有抬手试图拖拽冯瑶的举动,可视为暴力连续行为,且还存在升级可能;此时冯瑶选择进行二次击打,其行为仍可视为正当防卫。
\n
蒋序环顾四周,问:“当晚冯瑶在防卫之前,已经持续遭到超过20分钟的连续暴力殴打,并且伴随着多次语言上的死亡威胁,期间她的多次恳求没有任何作用,恐惧已经超过承受极限。天黑且菜园无灯的情况下,她无法判断陈峰出厨房时有没有拿刀,只知道对方不断扬言‘抓到就弄死你。’试问,换做我们现场任何一个人,在此情此景下,能否保持理性,做到既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又正确判断程峰是否已丧失攻击力,及时准确地停止防卫?”
\n
现场鸦雀无声。
\n
紧接着,他又从程峰持续暴力存在杀人故意;冯瑶的自卫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8页